更新时间:2022.06.25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
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我国征地补偿安置中具有的原则是: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 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 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社保补偿包括以村委会为单位为失地农民投保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
以下人群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安置: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
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要求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安置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征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可以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起补偿申请,如果行政机关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以上几种方式提起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