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
民事诉讼中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如果要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是补充鉴定的规定,即侦查机关应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的,则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的过程是非常严格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补充鉴定。可以提出补充鉴定的情形有,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等。
1、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
可以。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裁定的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等等。
1.民事诉讼补充证据的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 2.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民事诉讼可以补充证据。补充证据期限一般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