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6
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以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判无罪等方式进行结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治安案件证据不足会释放相关嫌疑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首先要搞清,人释放出来,是不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了,如是,则案件根本还没有结束;如果确实是案件撤销了,原则上,刑事拘留是没有赔偿的;在特定情形下,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可以要求赔偿。
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证据不足的案子,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释放人;如果是在检察起诉阶段发现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做不起诉决定,然后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如果法院审判阶段认定为证据不足,可以判决无罪,然后释放。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毒品案例证据不足的案例的处理为:在案件审查期间,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进入审判程序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1、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法院不应受理立案申请。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
交通事故证据不足的,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检察机关会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检察院可以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
交通事故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一般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