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有权属的宅基地的,公民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自然人之间发生宅基地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村民宅基地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
若当事人与他人发生了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 1、争议双方自行协商; 2、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遇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先协商。 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 如果人民政府处理后,对于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对该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与他人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可以与他人协商解决。也可以找当地领导和乡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处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不合法,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能基于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如果是对于房屋的继承权产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