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
公司强制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涉及诉讼的公司可以解散。公司出现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解散,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期间,涉及诉讼活动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解散方式: 1、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决议; 3、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离婚上诉状的内容如下: 1、首部。标题写“民事上诉状”;当事人栏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 2、上诉请求。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
对于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费,如果属于破产案件的,可根据破产财产的总额,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来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且破产申请费用是在破产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破产案件依据
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同时满足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