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公司能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但必须是异议股东提出请求公司回购,并且股东是对公司合并、分立、不分配利润等决议投反对票。公司回购股份还要与股东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但只能在特殊情况。异议股东可以在以下情形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五年连续盈利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
公司不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一年内不能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能转让,不论是否上市。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转让。
可以。转让的程序如下:1.召开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与其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评估、验资。一般情
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后可以转让。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
公司能够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但是公司不能轻易回购股份,只有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才能回购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权的说法,但是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可以转让回购的股权。公司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股权,或者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公司可以转让回购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和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符合法定情形的,经规定程序后可以回购。公司回购的股权应当在一定时间内转让或者注销,转让股权须经股东大会同意。
公司不可以经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回购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