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7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显失公平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欺诈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或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违背对方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可以在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成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类型具体如下: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 5、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概念并非相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瑕疵,相关人员可以对该合同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而无效合同,则是因为危害了国家、集体利益等原因而导致合同自始无效。
可撤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
合同是可撤销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欺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其他情形。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并且特别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1、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 3、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4、被欺诈签订的合同。权利人行使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是90日),否则撤销权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