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7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因欺诈、胁迫而订立。此时行为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行为人是不能自己撤销合同的。
可撤销合同具有的法律特点是:一是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三是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撤销后,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
1、虚假意思表示。 2、重大误解。 3、一方以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 4、第三人实施欺诈,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 5、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6、乘人之危状态下签订的合同。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的标准: 1、一方处于紧急需要或紧急危险状态; 2、另一方知道自己处于紧急需要或紧急危险状态,并迫使其违背真实意义; 3、一方实际上违背了真实意思; 4、一方因接受对方乘人之危而遭受重大不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 1、条件不同。 2、引起的原因不同。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公共
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情形: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撤销;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受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以胁迫手段实施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显失公平签订的合同,可撤销。
可撤销合同时间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