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包含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和案件相关的事项。
检察院审查起诉告知书是指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核实,符合起诉条件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检察院退侦一般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若刑事案件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审查起诉,是指人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若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案件,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 三、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起算: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自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材料时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检察院告知书和起诉书的区别: 1、起诉书也叫起诉状,就是所说的状纸,到法院去告状也叫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告知书就是通知书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严格称呼,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只有判决生效认定有罪,被执行
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