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承诺的实质性变更,一般指的是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该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
买卖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协商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根据合同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可依次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履行。
生活中,合同的变更多半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做出的。其他原因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这里的情势主要指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的
合同到期修改合同日期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有效。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订立、变更、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修改合同日期。
合同变更协议生效日期为当事人变更协议签字盖章的日期。合同变更是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如标的数量的增减、价款的变化、履行时间、地点、方式的变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签订日期写错涂改后对法律效力没有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反要约是实质变更。反要约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条款感到不满意,再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条款在原要约的基础上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求,是受要约人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加以放大、缩小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
不是一个意思,但存在因果关系。股东变更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若股权变更,股东不一定变更;而股东变更,股权一定变更。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