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通过行政许可申请以及驳回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就此事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听,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
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证书;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听,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
行政许可证件有四种,分别是: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
申请回避的情形有: (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三)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请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工作人员对上述规定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名注明签字日期;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工作人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
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的条件是: 1、申请事项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该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有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撤回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启动撤销程序。如果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 二、立案。撤销程序启动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