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都会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般可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支
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即使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只要前提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双方的共同债
夫妻债务规定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为共同生活的需要所负的债务,强调借钱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包括夫妻一方为治病所负的债务; 2、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包括孩子教育和生活花费,赡养父母的花费等; 3、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负的
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双方要求协商怎么分割债务,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债务要遵循下列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