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劳动合同法》更新了下列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制定制度应当与工会代表商量,对于其中不适当的,工会可以提出意见;以及对于涉及劳动者的制度,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
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变更,不算与新主体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也不算,因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如果你们在劳动合同里面写了就是原来的地址,属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说明或者采取接触等措施。
劳动合同变更后还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对合同变更的内容应当约定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着协商互助的基本原则,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已经变化的客观情况,通过平等协商,改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 一、造成劳动合同变更的情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签订劳动合同所依照的法律已修改,导致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作修改的; 2、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因生产方向的变化,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时,需作出相应修改的; 3、
企业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职工与公司的人事关系是与公司直接关联的,这是记录在工商系统里的;公司法人变更只是公司的组织架构变动;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