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很多被告决定起诉法院的情形,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在监禁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分居离婚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向被告经常居之地的法院起诉。以因为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离婚的起诉地点: 1.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案件在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案件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对不在中华人
一般情况下在兰州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主要看被告在哪里,原告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特殊情况,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在江阴常住,原告可以在江阴当地法院起诉。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农村起诉离婚的,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打官司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在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
离婚不是在哪里结就在哪里离。因为目前我国的离婚方式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必须到双方中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就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
上诉离婚即对离婚一审判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上诉的法院为原一审人民法院。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有:法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