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监护人,由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监护人,由有关个人或者是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父母;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成年人的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监护人要符合下列条件: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忽视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3、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监护人的方式是,由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主要情形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
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当事人缴费即可。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变更监护人法律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指定变更监护人。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担任,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法定变更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有监护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