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
在法定继承中,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此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和媳妇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
侄儿对叔叔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因为侄儿不是叔叔的法定继承人,叔叔的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侄女不是代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是: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法2021年开始失效,由《民法典》代替。继承权法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
继承权本身没有期限限制,但是继承权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股权继承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但章程另有规定或被继承人另有指定的除外。即被继承人可以指定任何人继承其遗产,且该遗产为股权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据此成为公司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中国的法定继承权人有两个顺位,在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在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第一顺位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