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
支票的挂失止付是指在票据丧失时,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请求付款人停止付款,接受挂失止付的在票据项未被他人取得的情况下,决定暂停支付的一种失票补救措施。
支票的挂失止付是指在票据丧失时,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请求付款人停止付款,接受挂失止付的在票据项未被他人取得的情况下,决定暂停支付的一种失票补救措施。
支票的挂失止付是指基于一定因素,将已开出的支票向银行申请停止支付的过程。且一般需要遗失人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经开户银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在挂失的第二天起3天内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最后,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时,即可完成挂
票据挂失止付应由失票人提起,使票据丢失无法兑现。法律规定,票据丢失的,可以及时通知票据支付人挂失止付,但支付人及其代理支付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或者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申
支票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申请挂失支付的。且一般需要遗失人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经开户银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在挂失的第二天起3天内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最后,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时,即可完成挂失支付。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以下几种: 1、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填写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3、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和支票。 法律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
解约催告的前提是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且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
解约催告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履行解约催告的前提,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否则,就没有解除合同的必要。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解约催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