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性质不同行政 (1)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1.定义不同: 行政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 2.程序不同: 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区别在于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如下: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先予执行即案件还没审理,就进行执行。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
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2、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3、其他行政协议。关于行政诉讼中行政协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其他行政协议作为兜底性条款,但不能认为所有的行政协议都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将行政复议规定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的,则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法律、法规有限制性规定的,则当事人只能按其规定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