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试用期结束离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单位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没有法定的情形的,不会被辞退。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
试用期可以辞退员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过错情形,以及存在可以无过错辞退的情形的,单位都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不过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辞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试用期若交社保、公积金的,需办理停保、公积金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 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是主动提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辞退若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不是补偿。若是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者是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且解除合同的理由只能为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四十天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为: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