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房屋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同时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两种情况: 一、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但是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约定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协议。但是开发商在对方起诉前仍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无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商品房预售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签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的是: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3.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4.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5.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 6.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应当补办新证,具体流程如下: 1、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 2、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 3、公告满六个月后,携带材料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是买卖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根据购买合同进行协商。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权利与义务明确合法。还具有我国的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要件。因此,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本身就属于一个独立的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所售房屋转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
购买商品房时我们会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 2.购房人应当要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