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审查起诉期间最长羁押期限约为6个半月,具体如下。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4、补充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案件时的羁押期限最长一般为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为,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若是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中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审查起诉中,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五个月。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审判的人犯关押的法定时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审查起诉案件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重刑案件的侦察期限为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以及加上可延期两个月,最长四个月。对于侦查羁押期限延期,分为一般案情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重大复杂案件羁押期限、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以及特殊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复杂的案件可以延期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重刑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期限如下:通常情况下为一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十五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