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纠纷不是只能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
合同纠纷不是只能去被告所在地起诉。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
合同签订地点可以作为起诉地点。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离婚诉讼由被告居住地,即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居住在中
合同纠纷诉讼地点由合同确定。若是合同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合同中可以选择选择合同签订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一般应去户籍地人民法院办理的,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父母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出生地和居住地没有改变,户口所在地未变更的,应与户口所在地相同。但因就业、搬迁、升学等事项,居民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确定。 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