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提起行政诉讼的办法: 1、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4、通过审理并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法定的,目前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撤销之诉;确认之诉;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变更之诉;赔偿之诉。在代理行政案件中,应当正确提出诉讼请求。如果提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该请求注定是被驳回的。
行政诉讼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添加诉求。因为《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内容,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当事人可以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的,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和依据。当事人起诉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下列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
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是: 1、原告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所遭受权益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
行政诉讼要由当事人依法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当事人的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以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
行政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具体行
行政诉讼上诉状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请求。因行政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