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2人以上,因为同一或者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如果原告是2人以上,为共同原告,所提诉讼为积极的共同诉讼;被告为2人以上的,为共同被告,所涉及的诉讼为消极的共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原告是行政相对人或者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原告起诉的法院有管辖权。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起诉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且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其诉讼请求具体;有事实根据;以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存在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的影响;三是行政机关
有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如果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受害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书,经审查认为确有赔偿必要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进行赔偿。
若当事人的情况满足下列条件,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的事项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也在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
首先当事人起诉,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