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要约所确定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但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本应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承诺到达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有效要承诺,除非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已经失效。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到达应当依照的规定: 1、以对话方式作出要约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要约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受要约人做出承诺的形式如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
要约的价值在于属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价值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满足内容具体确定、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 1、承诺被当事人依法撤回; 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 3、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
要约和承诺区别在于: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
合同的承诺方式包括了明示承诺和默示承诺这两种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经由承诺,即双方达成一致合意后合同成立。因此,当事人的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而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也就是明示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或者根据当事人的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其是否符合法律生效要件来确定,具体的条件如下: 1、出具承诺书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出具承诺书是否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3、承诺书的内容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承诺
租房合同违约金规定总结之后大概有以下四点。第一,在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支付违约金。第二,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损失的金额的,或者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超出损失金额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