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为: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目的是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
第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因铁路、公路、水
新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管辖的确定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根据此法规定,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遍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等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4、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
级别管辖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外,其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审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管辖的规定是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夫妻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 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