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我国《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法典》中两次提到“追认”这个概念。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同时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无权代理行为
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追认生效后,应当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利益或者适应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认可后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是效力问题,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是无效的,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看相对人是否追认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由于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缺陷,合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效力在合理时间内暂时不确定,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予以撤销,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