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情形: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
给予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单位正常工作时因工负伤的;在单位上下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负伤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在我国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包括: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 1、涉案人员实际并不构成犯罪的。 2、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同时结合《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所犯的罪行进行衡量,发现不可能适用徒刑以上的刑罚的。 3、涉案人员本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必要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
适用逮捕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
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况包括: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为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分为几种方
逮捕证包括下列信息:被逮捕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身份信息;逮捕的原因;逮捕的时间和地点;批准逮捕的机关和执行逮捕的机关;逮捕后羁押的场所;以及填发的时间和负责人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