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进行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就算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请求误工费的,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按同行业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营养费的认定,如何认定真实性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是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之后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再审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 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由责任人依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根据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
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争议的有很多,人们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无非是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争议,面对交通事故诉讼要争取足够的赔偿。交通事故诉讼的当事人要去争取赔偿时,可以根据自己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来进一步的确定,只要是自己受伤的都能够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有: 受害人因医疗费用和误工而遭受人身损害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生活费用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
1、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果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②侵权行为的目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