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计算机犯罪分为三类: 1、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如行为人攻击个人电脑或网络,包括非法访问存储在目标计算机或网络上的信息,或非法破坏信息; 2、以计算机为攻击主体的犯罪,如黑客、特洛伊木马、蠕虫、病毒传播和逻辑炸弹等。当计算机是犯罪现场、
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实施了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2
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 1、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配备和建设; 2、加强计算机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3、提高网络技术和研制新型网络产品,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
计算机犯罪预防对策: 1、加快“网络警察”队伍的配备和建设; 2、提高网络技术和研制新型网络产品,增强系统自我保护能力。 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
认定行为是犯罪的机构是法院。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累犯计定进行计算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
侵犯法益的行为被称为犯罪。被我国刑法理论称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是危害行为。以人的意识为基础,所实施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被称为刑法上的行为。犯罪行为具有四个特性: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惩罚性。危害性,是犯罪行为的基本特性。违法性是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刑法上的行为,是指基于人的意识实施的客观上侵害法益的身体活动。具有有体性、有意性和有害性三个特征。有体性,是人的身体活动,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以,思想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