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可以签署转让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对于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的到授权后,一般可以签订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分公司签署合同要总公司授权。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
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是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署转让合同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总公司不发生效力。
同一个总公司下的分公司不可以互相签合同。因为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总公司指挥。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
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前提是该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了自己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
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因此也是有效的。这也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即如果
不能。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要总公司承担,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一般不可以。分公司因为不存在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因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没有对象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是总公司直接下属的部门无营业执照只要分公司自认和总公司的相信,合同则有效。但该合同如果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则会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 分公司属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经总公司授权的,具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在授权范围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受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其合同的责任和成果最终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