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行为人在网络上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网络诽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形下才会构成诽谤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为“情节严重”。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3年9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
诽谤别人是否构成诽谤罪要看是否符合以下要件。 (一)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二)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三)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诽谤罪的行为如下: 1、要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必须针对特定的人; 4、必须属于严重情节才能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网上诽谤的司法解释包括: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组织,指示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寻衅滋事罪定罪
诽谤别人,构成诽谤罪。但要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2、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3、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污蔑罪名,侮辱诽谤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微信恶意诽谤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的,就可以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