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
本罪的严重后果,不仅指行为人的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造成重大的伤害,还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动失败,而后产生的其他附带严重后果。例如,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行为、捆绑行为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
妨害公务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
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维护国家和社会权益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安、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并造
妨害公务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
妨害公务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指的是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此罪具体而言是属于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具体而言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必然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和破坏。根据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妨害公务罪的行为表现有: 1、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以暴力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