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
检察院有权批准逮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
批准逮捕的机关一般是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都是让人民检察院来进行负责的。而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一般十让公安机关负责的。审判则是让人民法院来进行负责,但是
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
关押在看守所,如果是因先行拘留而被关押的,不算逮捕;但如果是因符合逮捕的条件,经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而关押的,则算逮捕。逮捕时,公安机关必须出示逮捕证,且需要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
关押在看守所不一定就是逮捕,因为逮捕是需要出示逮捕证的,如果是因先行拘留而被关押的,不算逮捕。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是否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 2、检察院审查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拘和逮捕有以下三个区别。1、适用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是刑拘的适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是逮捕的适用机关;2、适用对象不同:重大嫌疑犯和现行犯是刑拘的对象,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是逮捕的对象;3、羁押期限不同:刑拘羁押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羁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