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单个股东退股不需要做清算,全体股东退股需要做清算。单个股东退出、转让股权给其他的股东或者新的股东无需清算,双方达成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全体股东退股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对公司进行接管,清理公司资产并对公司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后的清算方式:由清算组通知债权申报,并据此制定相关的清算方案。然后,按照所欠的职工工资、补偿金等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在清算完成之后股东即不再承担债务,前提是股东没有作出违法犯罪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清算时未出资股东必须出资,即使未到认缴得期限,否则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首先,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可以自行清算;其次公司未自行清算,债权人也未提起清算申请,股东也可以要求清算。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司清算:1、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2、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巨大损失;4、别的办法解决不了;5、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10%以下股份的股东,无权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要依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将对公司注销前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公司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等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不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进行清算。根据《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也
公司倒闭后亏损的,股东应按下列方式继续拧清算: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公
大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可以召开股东会,经过特别表决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决议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之后必须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