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债务人或第三人用房屋担保借款的,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
贷款担保人一般是不会上失信人名单的。但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偿还经法院执行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有期限限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若是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
担保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借款人非法融资担保人不一定担责。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替人担保贷款反悔了一般是不能够撤销的。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具体如下: 1、第三
自己有贷款,可以当担保人的,但应当经过出借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只有机关法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