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第三、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且相对人知情或应当知情的,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保全其债权。
公司债权转股权法律规定如下:公司债权转股权有以下几种的法定情形,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通过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权有效的规定: 债权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具体关系。 有效债权的发生可以分为合同,无成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 消除债务的原因包括清算,存入,抵销,免税等。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债权人要求特定债务人因合同。
公司债权转股权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种: 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债权无效抗辩权法有下列有关规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影响的,债权人拥有撤销权,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债权人将其所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享有,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但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