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女职工怀孕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除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用人单位是能够与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经过怀孕女员工的同意,并且解除之后,需要给怀孕女员工补偿。如果怀孕女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因此,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劳动者哺乳期届满。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还规定,任何单位不能因为妇女结婚、怀孕、产假、哺乳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女职工怀孕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不得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首先必须明确,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辞退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怀孕女职工列入裁减人员范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一双倍计算的规定,也正体现了惩罚与赔偿的双重性质。
妇女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