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合理期限届满,后
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 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的认定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指双务契约中当事人之一方于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提出自己的给付之抗辩权。
法院主动适用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法院主动适用抗辩权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
一、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分为第一次效力和第二次效力,具体内容为: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如下: 1、先履行后才能暂停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的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如果履行方未提供担保,未恢复履行能力,要求对方履行,履行方可以拒绝; 3、履行方在合理期限
债的转移方式一般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转移协议,债的转移的原因可能有法律规定转移和当事人协商一致转移,如果是债务转移,则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转移行为无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分为第一次效力和第二次效力,具体内容为: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