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 (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受贿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受贿罪罪犯,可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处罚最重的情形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对具有以上情形的犯罪分
最高人民检案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意见如下: 一、明确了赔偿监督程序的适用范围,即本规定仅适用于对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监督,行政赔偿案件的监督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规定了申诉受理和审查程序,明确了申诉的主体是赔偿请求人和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盗窃罪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没有谁权力更大一说,二者各司其职。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量刑标准: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最高法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关于寻衅滋事案的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