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补发结婚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其中一方不配合的情形,其另一方是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在进行起诉离婚的。
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补发结婚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其中一方不配合的情形,其另一方是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在进行起诉离婚的。
一个人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能够证明原告身份的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3、起诉状。 4、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
如果是结婚证遗失了的,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证明,之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以及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若是没有领结婚证的,没有婚姻关系,不需要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
必备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工资单等; 4、证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等; 5、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或经常居
起诉离婚所需流程以及相关材料为: 1、原告依法向法院起诉,递交书面起诉状,出具结婚证、身份证等; 2、法院受理立案,通知当事人; 3、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向法院出具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 4、等待法院审核。
以下材料是已分居两年的夫妻在向法院提起离婚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有: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财产债务信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各种形式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 1、离婚起诉状正、副本; 2、原被告双方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3、能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5、
起诉离婚的证据材料很多,只要可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即可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原告可以提供记载有前述行为的录音或录像证据,曾因前述行为报警的,可以提供报警记录等证据。无论是何种证据材料,都必须满足
离过婚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裁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
离婚后再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注: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