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肇事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诉讼中,一般应该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为被告;如果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则将其确定为共同被告;如果是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则将委托的行政机关确定为被告。
下列组织后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机关的内设
行政诉讼中,如果涉及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则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行政处罚中发现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该由行政处罚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行政处罚后扣留物品的处理方式:罚款等款项必须上缴国库,依法扣留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拍卖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依法销毁。
对于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两年内未被发现,超过追究时限的,公安机关不再给予其行政处罚。追究时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没收的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
行政处罚中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在三日内进行审查,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如果认为不应当追责的,则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
对于行政处罚中没收的实物,如果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则由行政机关及时销毁;如果应当及时退还或退赔给受害人的,则由行政机关及时退给受害人;至于其他的实物,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拍卖或者处理。
若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确实违反法定程序的,就会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处罚,并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