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
《税收征管法》60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
办理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会把信息传递到税务局,如果不按时报到,超期会有处罚的。
新法定代表人不做税务变更的,可以与其协商,讲明利害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免去其职务,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
现在都是三证合一了,但是也要办理税务登记,这个税务登记不用取登记证的,是需要到地税和国税办理涉及的纳税事项,因为在你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后,就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的纳税事项,然后再到地税和国税办理核定税种
税务登记证一般都由财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需要带着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例如: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