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
贪污罪的构成要素有: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贪污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 2、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诚信,但主要侵犯了职务的诚信;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但尚未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构成贪污罪未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
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二)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不一样。受贿罪的主体仅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因此,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比受贿罪更广。
关于贪污罪的量刑规定是: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1、贪污受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视为金额较大,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受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视为巨额,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职务的诚信,侵犯了职务的诚信; 2、客观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3、主体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论。与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