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并不是故意构成,且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则理论上不构成走私犯罪。不过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
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处罚为: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一、怎么认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我的意思是(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
行为人如果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到境内进行倾倒、堆放以及处置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进行拘役,并且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或者是严重的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的,可以处
火灾怎么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火灾可以分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灾,以及过失造成的火灾,所以需要分情况判断。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
行政拘留后不会再次判刑了。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常见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罚款了。行政拘留是一种对于违法了行政法律法规、规范的公民而言,对其做出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短期处罚措施,期限为一到十五天。行政拘留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