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
婚后购买的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1、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2、继承的房产如果未明确规定是一方所有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遗产和接受遗赠所得房产,属于夫
嫁妆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嫁妆如果是婚前赠予的,则是女方私人所有; 2、如果是登记后赠予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条件: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在二轮承包中,虽然以一方的名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以一方为户主,但实际分得的土地却分得了双方的份额。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内,第三人(可以是双方父母)在合同中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赠与物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还建房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拆迁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精神抚慰、物质抚慰抚慰和经济补偿的费用。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
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安置房,那么不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规
如果该公司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存在的,那么另外一方并不享有该公司的任何权利,因为这个公司属于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所有者认为该公司收益与另外一方关系甚微,那么法律也是需要考虑分给另外一方经营所得是否合理,然后再作出最终判决。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司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婚前对公司的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