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业主享有的权利有: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一般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地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从该抵押财产的价值中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2、质权:又称质押,指为了担保债务的
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国有三种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债权人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收取孳息权、留置权等权利。
物权担保债权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业主权利包括以下这些: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
根据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业主权利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业主权利主要有:享受物业服务权的权利;使用物业共有部分并分享公共收益的权利;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权利;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物业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