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
继承法已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质押权可以转让,质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但是如果是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则需要经过质权人和出质人协商同意才可以进行转让。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收据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但不能税前列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剔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据一般可以入账,但是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不能入账。收据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都可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