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抵押人抵押权人分别指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权的规定: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无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同意与否的影响,即使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物权也能发生变动,但是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
土地分割抵押,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的,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
能。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
地役权可以抵押,但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不能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和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欠条写有抵押房产抵押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也没有签订抵押合同的则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设立抵押权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一个整体,抵押房屋时不能只抵押一部分,但整个房屋抵押,并且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抵押权人不可以转让抵押权。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