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如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
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动产抵押权不仅有效且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容否认。但是,这并不能得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行为当然无效的结论。 抵押物所有权的变更不会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继续存在于转让后的抵押物上,依然能够保证债权的实现。 只有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应符合的规定如下: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2、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3、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土地随房产抵押。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
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情形有: 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
房子土地所有权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
抵押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